答案先放前面:打算申請「長期業務(包括相連長期業務)」的個人保險代理,通常要符合保險原理及實務、長期保險及投資相連長期保險三張相關試卷的要求。若你持有保監局指明的專業資格,卷五可以獲豁免;若申請範圍根本不包括相連長期業務,卷五便不在相應試卷之列。
兩種情況都可能令你毋須報考卷五,理由卻完全不同。前者要以認可資格支持豁免,後者取決於申請的業務系列。很多人問「我是否有得 exempt」,其實還未說清楚自己準備申請哪一類業務。
| 你的情況 | 卷五結論 | 申請前應做的事 |
|---|---|---|
| 只申請長期業務(不包括相連長期業務) | 相應試卷為卷一及卷三,卷五不在申請範圍內 | 與擬委任保險公司確認業務系列 |
| 申請長期業務(包括相連長期業務),並持有指明資格 | 可按資格獲豁免卷五要求 | 提供證書、會員資格或考試紀錄供核實 |
| 申請長期業務(包括相連長期業務),沒有指明資格 | 須符合卷五考試要求 | 安排報考;溫習方法可參閱卷五溫習指南 |

上圖的三個出口只是閱讀地圖。牌照類型、專業資格證明及個別申請結果,仍以保監局和擬委任保險公司的核對為準。
官方名單現時不只11項:還有2021年新增的FCAS
單看保監局資格考試常見問題Q6,你會看到11項卷五認可資格。可是保監局在指引23頁面另列一份《可獲豁免通過資格考試的新增專業資格》,於2021年把美國產險精算學會會員(FCAS)加入附件一第5(a)及(b)段。
本文將指引23附件一原有11項與2021年新增的1項自行合併,因而整理成下列12項。這個數字是本文依兩份官方文件所作的合併計算,並非保監局在單一表格內重新編排的12項清單。
| 類別 | 可支持卷五豁免的資格 | 容易漏看的條件 |
|---|---|---|
| 保險專業資格 | 特許壽險承保人(CLU) | 必須同時通過CLU資格考試選修試卷「HS328投資」;只有CLU名銜並不足夠支持卷五豁免 |
| 財務策劃資格 | 美國特許財務顧問(ChFC) | 核對證書上的英文資格名稱及持有人姓名 |
| 財務策劃資格 | 認可財務策劃師(CFP) | 核對證書上的英文資格名稱及持有人姓名 |
| 精算資格 | 英國精算師協會會員(FIA/FFA) | FIA與FFA在官方清單同列一項;相關歷史資格仍按官方註釋識別 |
| 精算資格 | 澳洲精算師學會會員(FIAA) | 應證明已取得相應會員資格,而非只修讀部分課程 |
| 精算資格 | 美國精算師公會會員(FSA) | 應證明已取得相應會員資格,而非只通過部分考試 |
| 精算資格(2021年新增) | 美國產險精算學會會員(FCAS) | 這一項載於2021年新增資格文件,不在較早的11項清單內 |
| 香港證券及投資學會資格 | 通過基本課程考試(FPE)的人士 | 資格名稱要與官方清單相符 |
| 香港證券及投資學會資格 | 通過文憑課程考試(DPE)的人士 | 資格名稱要與官方清單相符 |
| 香港證券及投資學會資格 | 從業員資格證書 | 不要只憑「曾考過證券試」推定等同此證書 |
| 香港證券及投資學會資格 | 高級從業員資格證書 | 核對完整證書名稱,不宜靠課程俗稱判斷 |
| 香港證券及投資學會資格 | 金融市場專業文憑 | 核對完整文憑名稱及證明文件 |
指引23在這份名單的註腳提醒,部分專業資格的中文名稱是英文原文的譯名,應以英文名稱為準。因此,證書寫的是近似中文名、舊稱或某個課程名稱,並不足以自行推定為同一資格。把英文全名、頒發機構、會員級別和取得日期一起交給牌照團隊核對,會比只傳一張裁走頁首的證書照片清楚得多。《指引23》附件一第5(b)段,文件第17頁
有CLU,為何仍可能要考卷五?
CLU是這份清單最容易誤讀的一行。
在指引23附件一第5(a)段,CLU本身屬於可豁免保險原理及實務、一般保險、長期保險及旅遊保險代理人試卷要求的認可保險資格。到了第5(b)段的卷五名單,官方在CLU後面加了一項明確條件:還要通過CLU資格考試選修試卷「HS328投資」。
所以,下面兩張證明所代表的卷五結果不同:
| 你能提供的證明 | 對卷五的含義 |
|---|---|
| CLU資格證明 | 單憑CLU不足以落入卷五的該項豁免條件 |
| CLU資格證明+通過「HS328投資」的證明 | 符合卷五清單中CLU一項列明的資格組合 |
申請人常把第二份文件當成「課程細節」,牌照同事看到的卻是豁免條件有沒有完整成立。若HS328紀錄遺失、姓名拼法不同,或證明只顯示修讀而沒有顯示通過,應先向頒發機構補回可核實文件。
哪些資格只處理卷五,哪些同時涵蓋其他試卷?
「在卷五名單內」不代表卷一和卷三也一併處理。申請相連長期業務時,三張相應試卷要逐張核對:每張都可以由考試成績或適用豁免支持,但不能把一張卷的豁免伸延至另外兩張。
下表按指引23第5(a)及5(b)段,以及2021年新增資格文件整理。表內「同時涵蓋其他試卷」是指該資格亦被列入第5(a)段,可豁免卷一、卷二、卷三及卷六的要求;實際申請只須處理與擬申請業務系列相關的試卷。
| 資格組別 | 卷五 | 同時列入卷一、卷二、卷三及卷六豁免名單 |
|---|---|---|
| CLU,但沒有HS328投資證明 | 否 | 是 |
| CLU+HS328投資 | 是 | 是 |
| ChFC、CFP | 是 | 否 |
| FIA/FFA、FIAA、FSA | 是 | 是 |
| FCAS(2021年新增) | 是 | 是 |
| FPE、DPE、香港證券及投資學會三項證書/文憑 | 是 | 否 |
| ACII/FCII、ANZIIF(SnrAssoc/Fellow)、FLMI、CPCU、保險學—香港文憑 | 否 | 是 |
這張表解答了兩個常見疑問。持有CFP的人可以處理卷五豁免,仍要另外交代卷一及卷三;持有FLMI的人可能處理了卷一及卷三,卷五卻沒有因此消失。申請時若只說「我有專業資格」,資訊仍少了一半,應把資格名稱、擬申請業務系列、每張相應試卷的成績或豁免依據放在同一頁核對。
CFA、HKSI Licensing Examination或多年經驗可否代替?
截至本文核對的指引23附件一、2021年新增資格文件及保監局現行資格考試常見問題,卷五名單沒有列出CFA,也沒有把「通過任何一張香港證券及投資學會資格考試試卷」寫成概括豁免。清單點名的是FPE、DPE,以及三項指定證書或文憑。
因此,下列說法都不宜直接當成豁免結論:
- 「我有CFA,投資部分應該一定免考」;
- 「我以前考過HKSI某張卷,應該等同FPE或DPE」;
- 「我在銀行做過投資產品,所以屬於卷五豁免」;
- 「我的學會名稱很接近清單上的機構,應可視作相同資格」。
保監局常見問題Q4另有一項以2000年1月1日前本地保險經驗為基礎的歷史安排,但該段列出的範圍是保險原理及實務、一般保險、長期保險及旅遊保險代理人試卷,沒有包括投資相連長期保險試卷。單憑資歷深或多年銷售經驗,不會自動產生卷五豁免。保監局資格考試常見問題Q4
若你的證書來自舊課程、合併前學會或已停辦考試,先保留舊證書和完整成績紀錄,再請擬委任保險公司按官方英文名稱核對。不要把近似名稱自行改寫成清單名稱。
豁免卷五之後,牌照不會自動擴大
卷五豁免處理的是其中一項考試要求,並不等於已獲發牌照,也不表示個人保險代理已獲委任處理相連長期業務。
如果你尚未持牌,擬委任保險公司會把業務系列、試卷成績或豁免依據、學歷及其他發牌資料放進個人牌照申請。若你目前只持有長期業務(不包括相連長期業務)的牌照,之後才計劃加入相連長期業務,即使卷五獲豁免,仍要按正式程序申請更改業務系列;可參閱香港保險中介人牌照申請指南。
工作安排也要等委任及可進行的業務範圍落實。請勿把一封「資格似乎符合」的內部訊息、考試豁免證明或申請截圖,當成可以開始處理相連長期業務的授權。
交給委任保險公司前,做一次四欄核對
一個實用的交件方式,是把資料整理成四欄,而非在聊天紀錄中逐張補圖:
| 核對欄 | 放甚麼資料 | 它回答的問題 |
|---|---|---|
| 業務系列 | 擬申請「長期業務(不包括相連長期業務)」或「長期業務(包括相連長期業務)」 | 卷五是否屬於相應試卷 |
| 資格原文 | 英文全名、縮寫、頒發機構、會員級別 | 是否與官方名單同一資格 |
| 條件證明 | 證書、會員紀錄、完整成績表;CLU另附HS328投資通過證明 | 名單的附帶條件是否成立 |
| 其餘試卷 | 卷一及卷三的成績或各自豁免依據 | 相連長期業務所需三張試卷是否逐一交代 |
若文件上的姓名與香港身份證不一致,可一併準備改名或姓名關聯證明;若證書只顯示縮寫,應補上頒發機構可核實的資格名稱。這些是交件整理建議,不是保監局另設的豁免條件,正式文件要求由擬委任保險公司按個案確認。
卷五豁免最省時間的做法,通常不是先猜自己「應該得」,而是把名單項目和證據逐字對齊。只要業務系列、資格全名、附帶條件及其餘試卷四項說得清楚,牌照團隊便能直接看出缺的是考試、證明文件,還是業務系列申請。
豁免與否只影響入場方式;委任生效之後的工作對所有持牌代理人相同,見攞咗牌之後:委任、第一個評核期,同每次見客要留低的文件。
Casentra是供保險代理人使用的AI生產力平台及工作流軟件,不是保險中介人、財務顧問、投資或保險建議來源,也不取代持牌專業人士。考試豁免、牌照類型、委任及可進行的業務範圍,應以保監局、擬委任保險公司及個人申請結果為準。
參考資料
- 香港保險業監管局,《指引23:《保險業條例》(第41章)有關持牌保險中介人「適當人選」的準則指引》,2019年8月,22個PDF頁面;本文引用附件一第4至5段,文件第16至18頁(PDF第18至20頁)。
- 香港保險業監管局,《指引23附件一訂明的可獲豁免通過保險中介人資格考試的專業資格列表更新》,2021年更新,共1頁;本文引用第5(a)及5(b)段新增的美國產險精算學會會員(FCAS)。
- 香港保險業監管局,保險中介人資格考試常見問題,本文核對於2026年8月12日;引用Q3至Q6的業務系列、豁免範圍及原有卷五資格清單。
- 香港保險業監管局,保險中介人資格考試頁面,本文核對於2026年8月12日;引用現行考試架構及指引23附件一的入口。
- 香港保險業監管局,牌照申請,修訂日期2025年12月24日;本文引用個人牌照須符合適當人選準則及經擬委任保險公司遞交申請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