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 CPD 要求:時數、兩個死線,與四個容易踩的坑

持牌個人保險中介人每個評核期需完成 15 小時 CPD,其中 3 小時須為「道德或規例」。評核期為 8 月 1 日至翌年 7 月 31 日,申報死線 9 月 30 日。本文依據現行 GL24(2025 年 8 月 1 日生效)整理時數、查詢方式與欠分處理。

15 小時,其中 3 小時必須是「道德或規例」。

兩個死線不同,多數人只記得第一個:

日期 做什麼
修滿死線 7 月 31 日 時數必須在這天之前修完
申報死線 9 月 30 日 向保監局申報合規狀況

評核期是每年 8 月 1 日至翌年 7 月 31 日(包括首尾兩日)。申報死線之後,保監局會就該評核期進行合規審核。

以下依據現行《指引 24:持牌保險中介人持續專業培訓指引》,該版本自 2025 年 8 月 1 日起生效。


一個評核期的時間軸

8/1 ────────────── 評核期開始
                   │
                   │  全年可修
                   │
7/31 ───────────── 修滿死線
                   │
                   │  兩個月的申報窗口
                   │
9/30 ───────────── 申報死線
                   │
之後 ────────────── 保監局抽查(可要求出示正本證明文件)

我要修多少

身分 每個評核期
個人持牌人(一般) 15 小時,含 3 小時「道德或規例」
只做有限制旅保業務的持牌業務代表(代理人) 3 小時,且無須修「道德或規例」
評核期內新領牌 按領牌時間遞減,見 GL24 附件 2

「個人持牌人」在 GL24 裡指三類人:持牌個人保險代理、持牌業務代表(代理人)、持牌業務代表(經紀)。

持牌保險經紀公司的負責人另須取得不少於 2 小時、與《保險業條例》第 92(2) 條的管理責任及管控職能相關的時數;該 2 小時同屬「道德或規例」範疇,可計入 15 小時之內。

自己該修多少不用推算:保監局向每個主事人提供其委任個人持牌人的時數清單,個人持牌人也可透過自己的 Insurance Intermediaries Connect(IIC) 帳戶查閱應修與已修時數。

四個容易踩的坑

一、補上一期的欠分,不能算進本期

CPD 聲明書寫得很明確:用於補回上一個評核期欠分的時數,不得計入本期。

欠了就要補兩份——補舊的,還要照修新的。以為「多修幾小時一次過補完」的人,會在申報時發現數字不夠。

二、沒有主事人委任,照樣要修

GL24 第 3.5 段:即使個人持牌人的牌照被暫時吊銷(例如未獲任何主事人委任),只要繼續持牌,便必須遵守持續專業培訓規定。

轉換主事人期間、或暫時沒有委任的空窗期,時數不會暫停計算。空窗期還會牽動續期核實與 180 日撤銷時鐘,見保險 agent 辭職後,牌照會怎樣?

三、主事人幫你報了,責任仍在你身上

GL24 詮釋指引:即使委任你的主事人已向保監局申報你的合規狀況,確保申報已送達保監局的責任仍在個人持牌人身上

若你同時被多於一個主事人委任,需要選定其中一個代為申報。

四、證明文件要留三年

詮釋指引訂明,個人持牌人應保留足以證明合規的文件,自相關評核期結束起計至少三年

保監局每期都會在 9 月 30 日之後進行合規審核;被抽中的人須應要求即時出示證明完成 CPD 的正本文件。修完就把證書刪掉,抽查時拿不出東西。

主事人那一側也有對應要求:GL24 第 3.10 段要求主事人「要求、查閱並核實」個人持牌人用於證明其 CPD 聲明書的文件證據。

修不夠怎麼辦

CPD 聲明書設有專門欄位(D 部):未能修滿須說明為什麼未能完成,以及打算採取什麼行動補回。

聲明書同時載明,所填資料會用於保監局對個人持牌人適當人選(fitness and properness)的持續評估,並會在處理牌照申請或續期時被參考。GL24 第 1.5 段亦訂明,不遵守 CPD 規定可能對適當性造成負面影響,保監局可能因而採取紀律行動。

詮釋指引另說明,主事人不應招聘曾違反 CPD 要求的個人持牌人,除非其已補回欠缺時數、已接受保監局的紀律處分(如適用)並已遵從該處分。

至於特殊情況——GL24 第 3.5 段提到長期病患等導致無法參與或完成活動的情形,可向保監局處理。

什麼活動算數

GL24 附件 1 列出 8 類合資格持續專業培訓活動。評核由保監局委任的評核機構負責,即香港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

兩個常用分類的定義:電子學習活動指以網上課程形式進行的活動;有系統的活動指以傳統講座授課形式,面授或通過網上虛擬平台進行。

電子學習的時數上限已於 2022 年永久取消——保監局當年通函宣布,Type 1 及 Type 7 電子學習活動的時數不再設上限。

附件 1 另訂明:若參與的活動(屬第 2 至 8 類的一部分)涵蓋「道德」或「規例」內容,每參與一小時即可獲得相應的強制「道德或規例」時數。

本文的邊界

依據現行 GL24(2025 年 8 月 1 日生效)、GL24 詮釋指引、2023/24 評核期的 CPD 聲明書,以及 2022 年 3 月 25 日的 CPD 通函。通函中 2021/2022 評核期的臨時減免(12 小時、旅遊代理人 0 小時)屬當年疫情下的一次性安排,已不適用;本文引用該通函只為電子學習時數上限永久取消一項。

每期的確切時數以你 IIC 帳戶顯示的數字為準。GL24 第 1.7 段自述「並非詳盡無遺,亦不構成法律意見」;本文同樣不是。個別情況請向所屬主事人或保監局查證。

參考資料

CPD 屬於持牌人的持續責任,與操守守則的八項一般原則同屬「勝任提供意見」這一層的要求;仍在申請或準備續期的人,可先核對個人保險代理牌照的申請、年期與續期路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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